杭州用安软件有限公司与我公司签订 “燃气集团档案管理系统升级”项目。合同中规定该开发项目于2011年10日系统正式上线并交付使用,但至2012年初该公司却迟迟未派软件工程师实施,公司口头警告后,对方才派员实际调研、开发,并书面保证3月份前完成所有工作,系统上线交付使用,但至2012年3月份原负责项目开发的两位软件工程师离职后,此项目无人接管。经我公司多次交涉,2012年5月3日要求终止合同执行。该公司的行为违反了开发合同的有关条款,对我公司的业务造成不良影响,构成违约。对于其不诚信行为,我公司在本网站公布一年。
杭州市燃气(集团)有限公司
2012年5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