会议邀请了法律顾问单位唐小平律师作了《公司法》中关于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专题讲座,从“三会一层”的职权以及关系到董监事的勤勉尽责义务,通过实际案例剖析董监事履职过程中存在的风险,分享应对策略。资产财务部宣贯《集团派出董、监事管理办法(修订)》,重点强调了董监事履职“八个不得”和“六个一”,提出了董秘工作的具体要求。
最后,副总经理汪建平充分肯定了本次法务培训的重要意义和培训效果,强调董监事是保障公司作为法人股东的各项合法权益的主要代表,是集团管控的重要力量支撑,是集团“5441”战略如何在投资企业落地的指导者、推动者、监督者。希望各位董监事通过法务培训,提高岗位认识,充分履行职权,并对各位董监事履职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:一是各位董监事要深入了解议案内容,应在董事会前研究出资企业议案中主要经营指标变化情况,把握好经营发展趋势。二是年度述职报告应突出董监事个人的履职情况。三是经营方针变更、对外投资等事项的决策应列入董事会决策程序。